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欺骗汇丰放款过亿美元,新加坡“燃油大王”林恩强被裁定罪名成立

导读新加坡“燃油大王”林恩强被指教唆他人伪造文件,制造公司进行燃油交易的假象,欺骗银行发放数亿新加坡元。案件经62天的审讯后,法官于...

新加坡“燃油大王”林恩强被指教唆他人伪造文件,制造公司进行燃油交易的假象,欺骗银行发放数亿新加坡元。案件经62天的审讯后,法官于5月10日发表罪成裁决。

林恩强(82岁)于1963年创立兴隆贸易,是全球最大燃油交易商之一,他当时持有公司75%的股份。其涉欺骗、教唆伪造文件以及教唆伪造有值证券等130项控状,被指在2019至2020年间,欺骗国内外多家金融机构发放资金。控方就涉及汇丰银行的三项罪状进行审讯,其余127项罪状暂时搁下。

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,林恩强教唆职员伪造文件,制造兴隆与中国航油(新加坡)公司和联合石化新加坡进行交易的假象,向汇丰银行申请融资,欺骗银行发放超过11亿美元(48亿新元)给兴隆。实际上,兴隆与这两家公司并无交易。法官最终裁定林恩强罪名成立,案展10月3日下判。林恩强目前以400万新加坡元保释在外。(联合早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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